交通标志下方的提示牌,正确的名称叫做辅助标志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(GB5768-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规定设置的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、黑字、黑边框。安装在主标志的下面,种类有以下四种:
1.表示时间。凡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的须表示明确的禁限时间,如主标志为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,辅标志为7时至19时,即表示禁限的时间,其它时间可以通行。
2.表示车辆种类。如在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标志下,辅助标志写上:公共汽车除外,即表示公共汽车允许通行,其他车辆不得通行。
3.表示区域或距离。如禁止鸣喇叭,标志下面写上"四环路以内"字样,即表示四环路内禁止鸣喇叭;再如有的禁止停车标志牌下面,辅助标志写有"向前、向后50米内"即表示前后50米均不得停车。
4.表示警告、禁令的理由。如有的禁止车辆驶入的主标志下面,安装一个写有"塌方"字样的辅助标志,即表示禁止驶入的理由。